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是: 学校教师写的教学设计和教案(word版电子文本),享有独占的著作权吗?教师写的任何教学反思的文本和论文,享有独占的著作权吗?在登记著作权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精神必须学校参与吗?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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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律师月帮助7人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一般享有著作权,虽然教师是学校的员工,但教案并不属于典型的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分为几种情况,但教师编写的教案通常不属于“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因此,教案的著作权一般归属于教师本人。回复于 2024-08-22 17:48: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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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8-22 17:48:46
本省著作权登记中心应该没办过此类业务,要求我回学校开证明。著作权登记中心的这个要求合理吗?若其要求不合理,我应该如何合理合法地说服对方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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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8-22 17:58:41
那你就要求登记中心拿出相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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