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我老公一周内在三个地方偷东西金额不到600。以前被处理过第二次偷东西被抓 这个判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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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的丈夫一周内在三个地方偷东西,总金额不到600元,这可能构成多次盗窃。根据以往的处理经历,他也可能有累犯的情节。但是,具体判决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悔罪表现、前科记录等。回复于 2024-08-27 09:23:2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