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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山东烟台芝罘区幸福街道 本人租房在四楼,楼上水管爆导致水从五楼从天花板把屋内物品损坏,在本人不在家中的情况下,协同房东一起把我的个人床上用品带走干洗,后其他损失要求我个人承担,商讨本人房东退我本月房租(24号缴纳),楼上承担,额外补偿100元

侵权维权山东省-烟台市2024-09-02 16:46:12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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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9-02 17:24:5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57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是要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4-09-02 22:20: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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