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上海公司属于北京公司的总部,北京公司名下两家签署合同的用人单位,本人签署了3年的A用人单位,最近被告知需更换为B用人单位(AB用人单位无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但本人三年的合同还没到期,并且新合同与旧合同内容条款不一致。并且由于因工作原因,期间签署过上海公司的合同,用人单位为C, 当时公司承诺此合同不具备参考价值,仍以A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为准 1.公司强制性要求本人更换为用人单位B,若不更换是否合法 2.若因为不更换为用人单位B合同, 被公司开除,可以拿到多少钱的赔偿 3.若需要走法律程序,需要收集什么材料 4.若走法律程序,签署的C用人单位的合同是否有效 5.公司实发金额大于合同中金额,是否违法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4-09-02 18:17:39138*****571

分享

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3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不能强制处理,可以拒绝,你这边可以收集证据,去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4-09-02 18:25:4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9-02 19:30:35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更换,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无故辞退的经济赔偿金是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的标准。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和公司违法的证据。C的合同需要结合情况判断,有没有在c实际工作。发放金额不一致的不一定违法。
    回复于 2024-09-03 17:01:4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