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共享电单车撞到行人我是全责,去医院检查手背破皮没有其他问题,但是行人就是说脑袋疼、头晕后医生在病例上写疑是轻微脑震荡,出医院后行人在微信上要我确认他需要休息三天,其中的误工费营养费由我承担,请问这样的微信协议作数吗

交通事故湖南省-长沙市2024-09-04 13:51:29139*****475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7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双方都同意的可以作为有效的约定。
    回复于 2024-09-04 13:52: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04 15:32:13 咨询他
  • 卿航博律师
    月帮助35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达成的协议也是有效的。
    回复于 2024-09-04 22:25:0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1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