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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朝阳区小红门附近 两个电瓶车撞到一起 交警来了 直接给的我方全责 对方除了手掌胳膊有小块破皮外 没有别的伤势 后续医院治疗费我们全交了 现在对方找我们要三天的误工费营养费 三千元整 我不接受此次的索要金额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4-09-04 19:14:3615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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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迪昌律师
    月帮助14
    山东扬衡律师事务所
    因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赔偿对方的合理损失。误工费如果对方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需要全责方支付的;营养费,按照判例是需要鉴定营养期限和误工期限的,按照鉴定的期限计算相关费用。
    回复于 2024-09-04 19:21:15 咨询他
  • 翟建律师
    月帮助8
    北京智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拒绝,让对方诉讼,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诉求的
    回复于 2024-09-04 20:16:53 咨询他
  • 卿航博律师
    月帮助75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误工天数以住院时间及医嘱的休息天数为准。
    回复于 2024-09-04 22:11:0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05 12:24: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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