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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跟一个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然后打电话接警定的是对方全责,对方赔了我200块钱,说让我去修车,然后我同意了,他说给200块钱就后面就不要再找他了,但是我去修车发现200块钱根本不够去修好,需要400多,然后我晚上再打他电话的时候,他直接把我拉黑了,请问我还可以通过交警大队去联系他,让他对我进行赔偿吗?并且也是请假去修的车,然后能要求他赔偿我当天的工资吗?就今天发生的事情

交通事故浙江省-嘉兴市2024-09-06 23:28:4819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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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不支持的。其它费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4-09-07 00:07: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07 11:55: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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