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媳妇儿结婚半年多,在结婚后三个月发现怀孕了,然后她就以结婚时间太短等等原因不想要这个孩子,然后又因为我工作出差三个月时间,她一个人在家不想住(家里有我的父母),她爸就把她接回了娘家,目前已经在娘家住了两个多月,在她住娘家这段时间我们也在电话上发生了很多矛盾,今天她告诉我孩子意外流掉了,但孩子所有的检查我都会请假陪她做,也没有什么异常,所以我没有相信孩子意外流产,追问之下才知道她一个月前把孩子打掉了,现在我想离婚,怎么才能最大保障自己的权益。(结婚的时候彩礼13万,五金5万左右,酒席什么的总共差不多花了小30万,还因此负债了)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9-11 17:28:381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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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9-11 20:17:49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