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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马场路甲子路北24米处时,适遇郭春风驾驶美团牌共享自行车同车道同方向前方行驶,结果郭春风向左前侧行驶时 根据视听资料、当时人陈述显示:吴达东具有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超越前方车辆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的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郭春风具有驾驶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通事故广东省-广州市2024-09-19 16:57:3514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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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48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好,报警了没有呢?现在主要想咨询什么问题呢?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有异议,可以提
    回复于 2024-09-19 17:06:2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19 17:56:1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7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4-09-26 09:09: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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