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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两量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车事故,造成对方(女)轻微伤,交警判定我为事故全责,我打120给她送到医院检查,她自己垫付单医疗费用,检查开药后当天回家休养。 可以结案,找我赔偿,对方提供的清单 1、之前的医院治疗费1786.4 2、购买祛疤药物261 3、病休了5天,我对象月收入为13000,13000/22*5=2955 4、电动车外壳更换+前置灯损坏更换总计450元,鞋子目前价格为334,裤子200 总计5986.4元 问题: 第1项,有医院票据,没问题。 第2项,没多少钱,没找她要发票。 第3项,她说是自由职业者,有银行流水证明(与本人名字不符),她无法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怎么办

交通事故北京市-市辖区2024-09-20 15:04:3013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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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0 15:10:0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9-20 15:13:38

      误工费不需要相关的证明吗?她说是自由职业者,找她要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可以吗?

    • 律师回复: 2024-09-20 15:15:50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日平均工资与误工天数。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36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好!与其本人姓名不符的银行流水如不能反应她本人的收入情况,您可以提出抗辩,拒绝支付
    回复于 2024-09-20 15:14:0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9-20 15:20:55

      谢谢您,还有个问题请教:她的鞋、裤子怎么赔偿更合理?她发给我的赔偿金额比正常购买要贵(不差这点钱,但是感觉狮子大开口,生气)

    • 律师回复: 2024-09-20 15:26:06

      如果对方主张随身物品损失,但拿不出购买发票以及定损报告,因证据不足以证明价值及损失具体数额,您都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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