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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到人了,伤者伤情不重,擦破了皮缝了几针,认定书下来这边全责,认定书上边写的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条规定, 我当时由于惊慌驶离了现场,几分钟后返回去并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事故,后续时间我一直在现场配合交警工作,这样算是逃逸吗

交通事故山东省-东营市2024-09-28 14:28:5213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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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涉嫌肇事逃逸,但如果认定书没写没有大事
    回复于 2024-09-28 14:41:5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逃离现场,但在一段时间后又返回现场,并主动向警方或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不被认定为逃逸。 然而,如果肇事者在逃离现场后,没有及时返回并报告事故,而是在一段时间后才返回,或者返回后试图掩盖事故真相、逃避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
    回复于 2024-09-28 14:42:3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9-28 14:42:43

      逃逸的认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 离开现场的时间和原因; 2. 返回现场的时间和行为; 3. 是否主动报告事故; 4. 是否采取措施救助伤者; 5. 是否试图掩盖事故真相或逃避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8 21:3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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