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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外卖员,昨晚上送餐途中,在一条大路上骑电动车由南向北靠路东正常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辅路横穿过来而且没有开启车灯当时路灯还没有亮起,避让不及发生碰撞(碰撞时对方电动车已经处于机动车道路上),然后今下午去交警队,交警队说我们先自行协商,如果非要定责的话我会占主责,情况会是这样吗,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而且他转弯掉头没让直行还是突然驶出违规变道,为什么要判我的主责,还是说交警吓唬我想我们协商解决。

交通事故山东省-淄博市2024-09-30 17:25:1719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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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68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们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让交警依法出事故认定书,若结果你不接受,可以提异议,救济一次的,
    回复于 2024-09-30 17:31: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0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30 21:26: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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