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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都在长沙,户口都是江西的,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现在已经同在一个屋檐下但是三个月陌生人生活相当于分居,聊天记录可证明 2.没有其他的财产,房产首付款是男方婚前买的付了20W,将近60W是婚后一起还款的,工资全部给男方付房贷了,转账可证明,能争取多少回来,结婚两年多 3.没有孩子

婚姻家庭湖南省-长沙市2024-09-30 21:34:491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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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323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长沙起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房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4-09-30 21:37: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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