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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怀疑自己月经不调在9月21日到医院进行检查。面诊时明确告知医生最后一次月经为7月19日始,26号结束,到8月推迟10天时自行进行了第一次的尿检,显阴性。持续到就医前一共自行做了四次尿检,最近一次是就医前的十天均为阴性。故到医院进一步检查,医生依旧给我开了尿检验孕呈阴性后开了催经药物给我吃。吃了一个周期后依然没有好转再次就医,进行了B超和抽血检查,最终发现怀孕12周+,让我错过最佳的人流时间,需采取引产手术,对身体造成更大伤害。此情况可向医院追究误诊责任和赔偿吗?

医疗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4-10-07 13:24:311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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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07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向卫健委投诉
    回复于 2024-10-07 13:25:4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10-07 13:25:54

      也可以起诉

    • 用户追问: 2024-10-07 13:26:36

      请问这种我是可以追究成功的吗?一般可以追究哪方面补偿?

    • 律师回复: 2024-10-07 13:27:48

      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不检查是否怀孕激素值,存在一定过失,先找所在医院医务处调解一下
    回复于 2024-10-07 13:26: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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