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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骑电动车把行人给撞了,脚骨折了,后面经过交通认责书签完字了,说给付10,000,后期就不管了,现在都过去三四个月了,他现在又起诉我说他现在在家养病,上不了班,各种误工费,营养费都要我们给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10-13 20:32:3417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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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99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当时要和解,给了赔偿,履行了,就了了了
    回复于 2024-10-13 20:37:03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4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当时有签订协议的话,可以把协议拿出来去抗辩对方的诉请。
    回复于 2024-10-13 20:39:0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98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当时有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书和解。
    回复于 2024-10-13 21:49: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0-14 11:43: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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