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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前两天,我在超市存包柜存的三大袋海鲜,把邻柜存的笔记本电脑键盘给弄进水了,事发后一个月对方才找我要求赔偿,我是否应该赔偿?我们之前商量说给对方支付360元钱加运费,我也同意赔偿,之后对方反悔了又说找售后检测笔记本,一切进水的费用由我负责,我想了解一下我是否必须对对方进行赔偿吗?

其他河北省-唐山市2024-10-14 21:03:0915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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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苗律师
    月帮助4
    河北建宏昌律师事务所
    你的这个情况真是少见! 我认为超市存包都有标注,比如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后果自负等提示,所以对方自己对损害后果有一定的责任。然后就看你的过错程度了,放海鲜的时候有没有能够预见到这样的损害后果,超市有没有注明不能存放冰鲜的东西等情况。
    回复于 2024-10-14 21:22:20 咨询他
  • 何春梅律师
    月帮助83
    北京仁人德赛(武汉)律师事务所
    查清楚了笔记本进水和你存放海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了吗?超市提供的储物柜是否有问题?
    回复于 2024-10-14 21:36:23 咨询他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64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回复于 2024-10-15 11:20: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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