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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餐饮店工作的员工 同时是一名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在本月初的10月7日我向我们用人单位的责任人提出离职申请 却被以威胁和扣除工资等缘由 拒绝我的合理离职诉求 并在10月15日我未去上班 而扣除我当月工资为由才同意我的离职申请 以及我离职的原因是因为用人单位和老板 均以资金周转不了为由在当月的10月16日关门闭店后 拒绝在把上个月工资和这个月的工资一齐支付 并且有意拖欠工资 所以我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10-15 11:36:501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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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0-15 11:43:16 咨询他
  • 许明律师
    月帮助26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于 2024-10-15 11:53:4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0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建议求助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
    回复于 2024-10-15 12:34:17 咨询他
  • 胡峰律师
    月帮助34
    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可以准备相关劳动合同、聊天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的再考虑走仲裁
    回复于 2024-10-15 18:12: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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