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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一个老年电动车撞倒了我的妈妈,在农村撞倒的,当时没有报警,肇事者和我爸爸立马送我妈妈到镇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是右手腕轻微骨折,额头擦伤,脚踝擦伤,当时肇事者付了所有医药费,给了我妈200块营养费,出于父母的不懂法和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只要了肇事者一个电话就散了,告知肇事者如果伤情有变联系他 当天晚上我知道后,打电话给肇事者,告知我妈妈的手腕不能活动了,要求到高一级的医院检查,肇事者同意,并在第二天陪同去检查。检查结果告知需要带护腕,静养2个星期不能动手腕,2个星期后再去拍ct复查,并且医生说可能1个月内都是恢复期。 现在的问题是:我要与肇事者谈赔偿问题,该赔多少呢?

交通事故贵州省-安顺市2024-10-18 23:36:5317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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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建议找个律师
    回复于 2024-10-19 07:50: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0-19 16:38: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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