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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不合离婚,男方不要孩子,共同财产男方不给

婚姻家庭四川省-南充市2024-10-25 23:15:58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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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我帮你写起诉状。
    回复于 2024-10-25 23:20:2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回复于 2024-10-25 23:34: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0-26 10:40:4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0-26 13:10: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了,那就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回复于 2024-10-26 14:02: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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