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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买的半成品房子,(主体框架及四周围墙已经全部完工的这种)合同约定交付日期是2023年9月30日,但是合同约定的2023年9月30日交付前半个月开发商以 新冠疫情 高温限电 大运会等理由,顺延至2024年9月30日前交付,实际交付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据说是开发商没钱成保交楼了) 请问开发商的延迟交付理由成立吗?业主能拿到违约金吗?在开发商违约这块,业主应该怎样做才能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

房产纠纷四川省-资阳市2024-10-30 23:03:4318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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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22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合同有约定逾期违约金,可以依合同约定主张。
    回复于 2024-10-30 23:13:5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0-30 23:20:00

      合同上有约定按日计算全部房价款的万分之二 ,问题是我不太清楚开发商延迟交付的理由是否成立

    • 律师回复: 2024-10-30 23:21:22

      如果没有事实依据那么可能不成立

  • 车莉律师
    月帮助8
    山西茂翔律师事务所
    有没有在延迟交房通知上签字,也要看延迟交房的具体理由
    回复于 2024-10-30 23:38: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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