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2024.10.10下午4:40分左右发生交通事故 两辆电动车相撞 我方严重超速 对方逆行 事发地点无监控 交警出具的验车报告中显示我方时速60 但是我方是电动自行车 对方时速28 为摩托车 现在双方伤情基本差不多 也都恢复差不多

交通事故江苏省-苏州市2024-11-03 19:53:49182*****864

分享

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等待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才能确定后续赔偿比例,但你鉴定为机动车概率大,对你不利
    回复于 2024-11-03 20:08:0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82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先让警方定责。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
    回复于 2024-11-03 22:12:35 咨询他
  • 李孝君律师
    月帮助9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双方可能都有责任。具体等待交警充分调查后进行认定。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11-03 23:10:1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具体是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现在警察有没有出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把发给我看一下。
    回复于 2024-11-03 23:10: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4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04 11:12:3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