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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或个人,假冒我单位名义对外进行非我单位工作性质的生意招揽,因有人举报,我单位才知晓此事(金额不大,性质恶略)为防止此时继续发生,我单位打算1、发表一份声明2、对网上搜得到的单位进行报案并逐一起诉(大约20个单位)我电话

侵权维权北京市2024-11-04 13:34:0715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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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0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先发表声明然后保存好证据起诉
    回复于 2024-11-04 13:38:09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76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保案核实假冒单位由其承担后果
    回复于 2024-11-04 13:39:56 咨询他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113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
    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招揽业务的,如果情节严重构成欺诈或者不正当竞争,甚至是诈骗,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4-11-04 15:4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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