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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下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1.位置是河南安阳 2.目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是二婚,今年1月份结的婚,不到一年的时间,女方想离婚,男方和女方在一起生活实际不到一周,女方一直在外单独租房住,期间男方找女方,女方以生气为由拒绝和男方共同生活,我们怀疑是骗婚,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后,把男方及家人联系方式拉黑删除,并未提起退还彩礼,所以我们想问下如果男方起诉,彩礼是否能追回,能追回多少。(刚结婚第一个月里女方怀过孕,但是因为身体原因做了流产手术) 3.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男方彩礼能否追回,能追回多少?

婚姻家庭河南省-安阳市2024-11-06 09:03:2113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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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返还一部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06 09:04:53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3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建议电话沟通,给你详细解答
    回复于 2024-11-06 09:07:07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499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4-11-06 09:07:0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1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到您的描述来看是可以退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所以具体退多少视情况而定。
    回复于 2024-11-06 09:27: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未同居,起诉要求返还,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06 10:42: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4-11-06 12:54: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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