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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事故刮蹭发生于2024年6月2日23::06分刮蹭后询问对方是否有受伤对方没有回应,并且将它电动车向我车头挨着车灯方向摔,下车跟伍建国沟通时因伍建国酒后驾驶电动车神志不清无法正常沟通交流后我正常拍摄现场照片并且拨打报警电话在拍摄现场照片时还被打了一拳,并且把我手机打落在地 我于6月2号23点29分拨打报警电话并将事情经过告知警察,在等待警察到来他与我发生争吵,说是我撞到他现在还要报警处理不承认打我一拳。 2,现在法院判决我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3,有新证据证明对方骨折与该事故无关,需要上诉。

交通事故广东省-佛山市2024-11-13 19:43:4717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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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13 20:11:55 咨询他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102
    广东弈扬泰律师事务所
    有新证据的提交证据然后提起上诉。
    回复于 2024-11-13 22:07:58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2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觉得一审判决有问题的可以上诉。
    回复于 2024-11-14 09:48: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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