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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于2013年结婚,育有一女11岁,丈夫有一套按揭婚前房产,120平,登记在他个人名下,有贷款20年,婚后由公婆还贷,另外婚后2018年又购置一套房产,60平,夫妻共同贷款20年,按份共有,我99%,丈夫1%,由我每月还贷款,丈夫有网贷,欠多少他不肯告知,现我提出离婚,我争取小孩抚养权,争取120平房产,请问法院怎么判!

婚姻家庭江苏省-盐城市2024-11-19 19:09:3518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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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复于 2024-11-19 19:18: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优势,因孩子已满8周岁,法院会考虑孩子意愿 。120平房产属丈夫婚前财产,但公婆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你有权利要求补偿 。60平房产按份共有,你占99%,应归你所有 。丈夫网贷属个人债务 。
    回复于 2024-11-20 08:42: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0 19:54: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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