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租住的房子墙皮渗水脱落,多次查找5月中旬发现是阳台墙壁内阀门松动,非人为原因造成。同时漏水导致楼下财产损失,楼下找来索赔1200元,我们认为不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应赔偿,应由房东承担。 与房东签署的租房合同中有两个条款:1.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相关费用;由不可抗因素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2.特别约定:乙方承租期间为实际管理人,其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这种情况下所租房子墙皮脱落的损失、楼下的财产损失租户是否有责任承担?如要承担,比例是多少?
其他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11-22 16:00:2615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