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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本人全责撞到油罐车,导致其挡泥板、支架等损坏,该车6日送到修理厂定损后就开走了,等待修理材料送到修理厂,到货之后,该车隔了两天才前往修理厂进行维修,21日修理完成。请问:1.他的车还能驾驶,可以主张停运损失吗?2.如果可以主张,那么他停运时长是多久?3.等待材料寄到修理厂的时间计入停运时长吗?4.维修材料到了,隔了两天才去修,这两天算在停运时长里吗?

交通事故重庆市2024-11-22 16:42:1513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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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1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停运时间应以车辆实际维修或重置的时间来计算,以期贯彻全部赔偿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扣车天数证明、车辆的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期证明、修理工时证明或者重新购置车辆的发票、提车单等证据证明其合理的修理或重置时间。
    回复于 2024-11-22 16:44: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如果油罐车是营运车辆,可以主张停运损失。2. 停运时长从6日送修之日起算,至21日修理完成,共15天。3. 等待材料寄到修理厂的时间计入停运时长。4. 材料到后隔两天才去修,这两天一般不计入停运时长,除非有合理解释。
    回复于 2024-11-22 20:17: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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