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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个劳务公司的招聘考试,在考试中拿出了手机,并没有开始抄袭。结果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群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通报,并直接点名当事人,是否合法合规?侵犯人名誉?

其他湖北省-咸宁市2024-11-22 19:05:5718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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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75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点名通报可能侵犯名誉权。建议私下调查核实,确有作弊行为应按正规程序处理。
    回复于 2024-11-22 21:38: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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