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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的朋友告诉我一女性朋友曾与她暧昧但是他发现她还在与另一男子交往,两名男性取得联系后交流了很多细节包括性生活,之后我又告诉我一个也喜欢该女子的朋友并评论了那个女生,他知道后受不了直接找那个女子对峙,女方尝试报警无效,我方积极道歉并保证不再传播,取得谅解,有聊天记录。几天前,我那曾与女有过暧昧的朋友在告诉我之前就告诉了另一名男子w,w把这件事告述了g,g也直接去问那女子,现在女子把我们起诉说我们多次捏造事实阻止无效继续侵害他的名誉权,将我,他的前男友,和曾与他有过暧昧关系的朋友告上法庭,传播范围大约在二十人左右

其他浙江省-杭州市2024-11-22 19:25:5613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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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熊剑律师
    月帮助18
    浙江商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可以积极应诉的,不用太担心。具体可以点我头像电话咨询沟通
    回复于 2024-11-22 19:27:3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75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若涉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建议与对方协商,诚恳道歉,消除影响,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以妥善解决纠纷。
    回复于 2024-11-22 21:44: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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