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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在班里被同学说的话冒犯到了,我到学校的表白墙吐槽不要议论别人…管好自己的嘴 没有出现任何人的名字,匿名了但是表白墙没有给我名字打好码,不是引战帖子,被班里人知道了,有一群女生下课来我后面议论我,长达3天,给我精神造成伤害,她们在学生群里语音骂人,我有保存聊天记录,我没有与她们发生任何争执,没有对骂,我保持冷静和她们交谈,有个女同学说明天要扇我,恐吓我,她们还跟别的班传播这件事情,说是我骂她们了,我的名誉受到损害,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几个男生看见我对别人说那是你老婆,给我心理造成打击,班里人孤立我,这件事情老师处理不了,我想问一下这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道歉吗

其他广东省-揭阳市2024-11-23 12:07:5019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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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0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并根据精神损害的程度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4-11-23 12:22: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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