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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小产权安置楼,新物业在公共区域画车位收费,一次性收5年,合法吗

其他山东省-临沂市2024-11-23 13:09:4013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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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54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对方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回复于 2024-11-23 13:11:42 咨询他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15
    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把物业赶走,村民自管
    回复于 2024-11-23 13:11: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75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安置楼的公共区域车位收费需符合《民法典》规定,车位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占用共有部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原则,且需业主同意。一次性收取5年费用可能违反了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建议与业主协商,按合理周期收费。
    回复于 2024-11-23 13:23:0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太合理。。。
    回复于 2024-11-23 14:36: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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