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是剪辑师,客户给我素材来剪辑,因为是朋友介绍来的,我没有收取任何定金及试剪费用,我说可以试剪(未说明不可以发布,一般默认都是不可发布,发布前需询问剪辑师),然后试剪完之后,客户未支付任何金额,也未经过我的允许,就发布第三方平台进行商用,请问这种情况视频成品的发布权是谁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4-11-23 15:27:51176*****329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75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视频成品的发布权属于剪辑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有其他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剪辑师作为创作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客户未经允许发布视频,侵犯了剪辑师的著作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4-11-23 15:43:1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