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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由于个人违建没有按时交付,现交付后物业公司要求按合同交付日期收缴物业费,是否涉嫌违法

合同纠纷甘肃省-陇南市2024-11-25 10:03:111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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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07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当时通知你们收房是如何通知的?
    回复于 2024-11-25 10:04: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36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物业公司要求按合同交付日期收缴物业费并不违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即使因个人违建导致安置房未按时交付,一旦房屋交付,业主即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依法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
    回复于 2024-11-25 10:13: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1-25 10:21:3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7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因为房主原因没有交付的按照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计算物业费。
    回复于 2024-11-25 11:03: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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