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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一家贷款机构有纠纷 利息过高所以一直未还。目前一个所谓便民服务中心 跨区域的那种,说一家律所拿着某某法院的文书去调我的材料 准备起诉并且要去户籍地街道拍照取证 请问这是否合规?所谓的便民中心是否有权利这样做?去户籍地宣传是否犯法?

其他浙江省-杭州市2024-11-25 11:34:3813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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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37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规,属于第三方催收,不用理会
    回复于 2024-11-25 11:41:47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25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没有权利的,这个就是小崔的一个说法。正规的律所他就是直接诉讼了,不需要调取什么材料
    回复于 2024-11-25 11:48:0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5 12:02:29

      如果他们真的去户籍地这样宣传 我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护个人权益吗?

    • 律师回复: 2024-11-25 12:03:30

      不敢去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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