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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宜兴开牛肉汤,被举报超营业执照经营,拌黄瓜,当月五号被市场监督管理,现场直接处罚,大概月底让去交罚款,这种拌黄瓜非要有凉菜间处理吗?不是素菜之类的现在管的松些了,光在操作台上行不行。他们记录的是外卖就卖一份凉拌黄瓜,然后还有剩下的是我们切的牛肉,然后在汤里煮一会,拌牛肉,是热的,这属不属于凉拌的范围,外卖上拌菜也都取证了,还有第一次被举报经查实不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才会做出处罚,为什么,我这个直接带着电脑打印机就现场打印文件,做出处罚,这样执法合理吗,热拌牛肉违规不违规,或者改如何改正。拌牛肉里面有(味极鲜,香油,香菜大蒜叶)是热的,市场监督的回答也是含糊不清,就让我们这几天去交罚款

其他江苏省-无锡市2024-11-25 20:02:5319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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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36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拌黄瓜属于凉菜,需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加工条件。热拌牛肉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不违规。若有疑问,可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于 2024-11-25 20:12: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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