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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邳州宝龙广场建设工地!2023.11.09日,我是劳务公司,我的工人正常在登高车上作业,突然地面塌陷,导致登高车翻倒,死亡二人,重伤一人,登高车所处的位置是由甲方提供,并由我的上级公司指挥能正常施工的位置,现在应急管理局一直没有提地面塌陷的原因,就把这次的事故定性为我的原因!

合同纠纷江苏省-徐州市2024-11-26 13:13:0015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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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丹律师
    月帮助17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应急管理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未能解决,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再次审查,如果都没达到您想要的结果可以找律师提诉讼
    回复于 2024-11-26 13:16:2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6 13:18:26

      这种官司需要本地找律师还是异地?

    • 律师回复: 2024-11-26 13:40:01

      最好本地律师,这样比较熟悉那边的法院流程,也不太会产生额外的差旅费用流程流程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78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劳务公司在工伤事故中的责任需要根据双方过错来确定。若事故由甲方提供的位置不当导致,甲方应负责。建议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要求应急管理局查明原因,并可考虑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4-11-26 13:20: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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