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干活丢了副脚手架在施工现场,过两天去轮子丢了,找了一圈没找到。结果出停车场时看到一副架子上面的轮子像极了我丢失的,我就以为对方拿去用了,结果我拿走了,对方报了警。我才意识到自己拿错了,也配合警方归还了,但现在警方出具金额为480元判我为盗窃。我很难理解,希望可以得到帮助。

刑事辩护安徽省-芜湖市2024-11-28 08:06:59183*****817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7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警方是否有立案呢 你主观恶性小 金额不大
    回复于 2024-11-28 08:17: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5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你的情况属于误拿他人物品,并且已经归还,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援助。
    回复于 2024-11-28 08:20:4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于 2024-11-28 08:48:3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