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出租屋里面放了一块电瓶,现在已经被物业查到,现在已经改正现在想咨询罚款的政策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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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609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如果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既然你已经改正,理论上不应被罚款。建议与物业沟通,明确责任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回复于 2024-11-29 12:54: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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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1-29 12:57:15
现在已经改正了,如果中介非要追责呢,中介又没有权利罚款,相当于是给中介交违约金,合同违约金在月租的200%,正常的违约金不都是100%吗,200%是否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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