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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宜宾出差上课):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上午四节课11点50下课结束后去食堂吃午饭,之后去打印出差车票票据和课表,打印完后随后骑校内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1点左右摔倒。在地上坐着无法动弹,两点过打了120,送到了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这个算工伤吗

医疗纠纷四川省-成都市2024-12-01 13:05:2718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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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13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争议,可以先看下证据。
    回复于 2024-12-01 13:07: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在出差期间骑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摔倒受伤,若该行为与工作有直接关联,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建议当事人或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于 2024-12-01 13:11: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才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于 2024-12-01 14:34: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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