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经济金融>咨询详情

事件发生于2024年9月16日,刘佩鑫通过发微信信息的方式,引导本人与其购买手机。最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刘佩鑫23198元(有转账记录)作为购买两部苹果16手机的货款,双方达成约定如规定时间未能拿到手机就全额退款(有聊天记录),最终真的未能够拿到手机,刘佩鑫即不实行退款也不给手机,把我的钱占为己有,现在也联系不上刘佩鑫,所以寻求法律的支援,谢谢!

经济金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12-04 12:49:10152*****963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462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要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有对方的身份证件,没有的话可以委托本律师调取,可以起诉对方追回相应的款项,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04 12:50:5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涉嫌诈骗了,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4-12-04 12:51:2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08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起诉需要对方身份信息 可以收集相关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等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做好财产保全 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4-12-04 12:54:1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有聊天记录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追回款项,你有对方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写起诉状就地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指导。
    回复于 2024-12-04 12:59: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23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刘佩鑫未按约定交付手机或退款,构成违约。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建议您收集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款。如果联系不上对方,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查询对方信息以便起诉。
    回复于 2024-12-04 19:44:02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