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约30年,育有一对儿女,均已成年且工作,女方工作为工厂工人,去年退休,目前打散工,男方20年前左右作为公司职员,后来辞职自己做经营小买卖,目前经营一家小店铺。在15年前左右女方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写在女方名下,男方没有出钱,男方在10年前左右开始每个月固定微信转账给女方一定金钱作为家用,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女方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如果男方瞒着女方欠了债,目前女方不清楚这笔债是否用于过家庭支出,如果不离婚,这笔债女方需要共同承担吗?如果离婚呢?女方需要承担吗?
婚姻家庭广东省-珠海市2024-12-06 20:07:0515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