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问题发生地点成都,因女未满18岁谈了个男朋友,家里不允许,后采取措施,结果男方偷偷私下联系女方,并唆使女方与家人反目,并以自杀要挟家人,咨询朋友,这种报警不予处理,请问现在怎么让男方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他四川省-成都市2024-12-07 15:41:40157*****928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3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保留男方威胁和唆使女方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等。如果男方的行为构成胁迫或教唆自杀,可能涉嫌违法。女方应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
    回复于 2024-12-07 15:45:4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2-07 15:48:02

      那现阶段男方那边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合适的措施能采取

    • 律师回复: 2024-12-07 17:50:21

      物理隔离吧,不要让接触手机,电脑等联网设备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2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教唆自杀也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试试
    回复于 2024-12-07 17:10:5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3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