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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侄子,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与过马路老人相撞。交警断定双方都有责任。医院诊断左腿胫骨骨裂。现在对方要赔偿7万多。觉得费用不合理,医院看病应该花费2万左右。还有就是责任怎么区分。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12-08 21:20:0113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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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9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警是认定的同责吗?
    回复于 2024-12-08 21:23:0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28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应依据双方过错程度。侄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方面,除医疗费用外,还应包括护理费、营养费等直接损失。建议双方协商确定合理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4-12-08 21:24:5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93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责任划分这个要看当时的行驶情况,以交警的定责书为准。协商不了,建议走法律程序起诉确定赔偿。
    回复于 2024-12-08 22:05: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09 12:28: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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