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五月十五号入职辽宁杉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次月开了整月的薪资 本人于10月31日离职,被要求额外在11月工作交接至18号,最终以五月开了整月工资为由,拒绝支付11月份半个月的工资,请问辽宁杉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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