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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预计是10级伤残,次要责任方有1个60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广西居住)的被扶养人,赔付被扶养人的费用是按照广州城镇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来赔付?还是按照广西城镇人均消费支出赔付。

交通事故广东省-广州市2024-12-11 17:00:2613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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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27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按照广州标准。。。。。。。。。。
    回复于 2024-12-11 17:04:4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2-11 17:20:37

      广州十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是多少?

    • 律师回复: 2024-12-11 17:21:46

      没计算过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4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因此,对于广州市内的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广州城镇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来赔付,而不是广西的标准。
    回复于 2024-12-11 17:06:04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62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你好 一般是按照城镇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来计算,但还是建议参照当地相关标准来。
    回复于 2024-12-11 17:08: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2 11:39: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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