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现任妻子没有沟通、生活方面达不到一致意见,还有她的打呼、肥胖等一些次要因素,现在想提出解除婚姻。希望她家能退还我彩礼,我与她是在2022年底经熟人介绍相识。今年6月领证。当初这段感情是双方都还认同,而我们平日只有通过手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培养感情。期间沟通的非常少就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还有我们相识不到一周的时间她家父母主动与我沟通把上门费用给他们共计:68800元,然后我们两人一直都是处于异地的方式在相处完全没有给到相互相处的时间,就在今年6月份本计划回去休息一段时间看看她的一个状态。她妈妈和我沟通要我们去领证并且这期间我又给她家支付啦12万元现金,现在我的诉求就是走法律程序离婚能退回彩礼
婚姻家庭浙江省-宁波市2024-12-11 22:29:06183*****05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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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299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的情况中提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这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之一。您可以据此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请求返还彩礼。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支付凭证、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您的请求。回复于 2024-12-11 22:36:2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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