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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在广州白云区一个商务大厦租了为期3年的合同,每月一万多租金。现在打算不做了提前解约两个月押金不退还要求额外赔偿两个月租金。合同中有注明条款但当时没有明确告知我们,也怪我们没细看合同,请问这个情况打官司能少赔么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4-12-23 19:52:3215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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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7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主张对方未明确告知重要条款,争取减少赔偿。先与对方协商,不行就收集证据准备诉讼,由法院综合判定。
    回复于 2024-12-23 19:56: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2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2-23 21:12:1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1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
    回复于 2024-12-25 15:11: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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