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上午在一个路口,我们开车正常行驶一个电动车逆向拐弯,未成年撞上了我们的车现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我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22章第一条 负责次要责任 对方电动车全部责任,我们次要责任就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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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2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回复于 2024-12-31 11:41:52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4-12-31 11:41:5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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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13号出的车祸然后找的保险公司一开始要各种资料都给全了有个伤员没住院缝了针然后定的我全责说赔偿5500这都十天了钱还没下来一拖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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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早上 6 点 40 许,在路口等红灯状态,当时车辆已经刹停,过了 5 秒 6 秒,就给我撞上了,当时红绿灯还有 8 秒还是 9 秒,地上没有刹车痕迹,我开的是一个吊车,对方是一个顺丰的面包车,吊车有通行证也不在禁行点,现在交警说我车屁股上的反光贴不合格,审车的时候可以过,我这个需要有责任嘛,对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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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早上 6 点 40 许,在路口等红灯状态,当时车辆已经刹停,过了 5 秒 6 秒,就给我撞上了,当时红绿灯还有 8 秒还是 9 秒,地上没有刹车痕迹,我开的是一个吊车,对方是一个顺丰的面包车,吊车有通行证也不在禁行点,现在交警说我车屁股上的反光贴不合格,审车的时候可以过,我这个需要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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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审和对方达成了一致 现在保险公司对赔付有异议 上诉了 主要想问3个问题 1.民事赔偿协议能不能撤销(我是主责任方) 2.保险公司对我上诉了我可以提供什么材料给法院( 交警给我定的是主责 我要提供责任认定书 行车记录 民事赔偿协议等资料吗 要提供的话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上交) 3.保险公司上诉 我是否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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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车我骑电动车撞到,交警判对方全责再送我去医院后逃逸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