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离婚的阶段,男方常年在深圳,一年到头几乎很少回家,家里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婆媳关系一开始就不好,今天男方突然就跟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觉得这么多年的付出,辛辛苦苦培养两个孩子,婆婆是不怎么操心管事的,家里的家务活,都是由女方做,男方现在表达的意思就是要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可以带走女儿,一年两万的抚养费,说女方不懂婚姻法,就以此来跟女方说,给你是出于人性,就想请问一下律师,女方能在婚姻上面可以补偿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1-02 21:38:5715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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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82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1-03 12:06:3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