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12月30号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工业区停滞工厂门口被对方小车刮到车尾,当时加了联系方式,对方声称让我去修理厂估算维修费用再跟他说,隔天联系对方谈赔偿让对方赔偿300元修理费,,对方以忙或不回复或称没钱应付了事,因为当时也没拍照取证,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目前我的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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